
一、 报价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工程实际要求按照条款 1 明确的系统集成费计算方法, 对本询价项目的系统集成费报下浮费率(设备集成报价范围为: 1%-10%) 。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报价。 报价方报价应考虑包含所有的税费、 利润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 系统集成费=主设备净价 (含 OLT 及 ONU 设备, 不含设备督导、 运杂费用) ×2%×(1-下浮费率) 2. 2 其中公式中 2%为暂定系数, 若省公司有最新文件要求, 则要按新的要求计算。 2. 3 若 2013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有关于本系统集成费用的最新规定, 从其约定。 2. 4 按条款 2. 1 明确的规定即为成交工程...
一、 报价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工程实际要求按照条款 1 明确的系统集成费计算方法, 对本询价项目的系统集成费报下浮费率(设备集成报价范围为: 1%-10%) 。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报价。 报价方报价应考虑包含所有的税费、 利润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 系统集成费=主设备净价 (含 OLT 及 ONU 设备, 不含设备督导、 运杂费用) ×2%×(1-下浮费率) 2. 2 其中公式中 2%为暂定系数, 若省公司有最新文件要求, 则要按新的要求计算。 2. 3 若 2013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有关于本系统集成费用的最新规定, 从其约定。 2. 4 按条款 2. 1 明确的规定即为成交工程系统集成费的计费方法。 工程结算时也是套用成交方的折扣承诺。 二、 2. 1 报价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工程实际要求按照条款 1 明确的系统集成费计算方法, 对本招标项目的系统集成费报下浮费率(报价范围为: 1%-5%) 。 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考虑包含所有的税费、 利润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 系统集成费=(每分光端口集成费基价×分光端口数量) ×(1-下浮费率 B) 2. 2 根据工程会审纪要[2011]225 号《关于印发广东 2011 年 FTTx 工程第三批次初步设计会审纪要的通知》 、 工程会审纪要[2011]195 号《关于印发广东 2011年第二批次 FTTx 工程初步设计会审纪要的通知》、 工程会审纪要[2011]83 号 《关于印发广东 2011 年二季度 FTTx 工程方案设计会审纪要的通知》及中电信粤网发[2010]82 号《关于印发《FTTX 工程概预算编制要求(暂行) 》 的通知》 , 每分光端口集成费基价按 5. 6 元/端口。 2. 3 若 2012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有关于本系统集成费用的最新规定, 从其约定。 2. 4 按条款 2. 1 明确的规定即为成交工程系统集成费的计费方法。 工程结算时也是套用成交方的折扣承诺。